有节日意义的红包能立案么,节日红包算犯罪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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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受红包礼金多少可以立案?
根据公务人员管理办法,收受红包1000元就可以由纪委和监委立案,给予诫勉谈话,收受红包5000以上,可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勒令退回财物,收受红包一万以上,由司法机关受理,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
医生给病人手术收红包、教师节假日收红包构成***吗?为什么?
对题主这个问题,我谈一下一孔之见,供大家探讨,并希望有关部门彻底根治这个问题,让社会风清气正,减轻负担,人们安居乐业,构建和谐社会。
***的法律要件
***作为教师和医生是符合受贿主体资格的。
受贿行为应区分索贿和被动受贿,同时,与***的金额数的立案标准(过去是5000元以上,而5000元以下则算礼尚往来)来区分,所以,对索要红包几百元、一千、二千、三千、四千元范围内的应当在党纪政纪内怎么处理?这一规定,我不太了解。
自古有乱世用重典,从重处罚。教育引导、重罚,形成威慑力,杀一儆百,才能根治。
当然,对医生、教师必须提高其待遇,使其安心教书育人和救死扶伤的责任,得以落实。
当然是犯罪,我给儿子买了一本词典,老师借去就不还了,儿子因为这事对老师产生不满,上课就不认真了,严重影响儿子的人生观,这个损失不可谓不大,怎么弥补,看来也没办法
我不知道会不会算***,但医生收病人手术红包和教师节收学生家长红包都是错误的,医生为病人做手术,医院已经收了手术费,教师教书已经得到了工资报酬,再收就是二次收费,就超出了应得报酬,是不合理的。
构成受贿是肯定的。利用职务之便利收受病人红包或教师节收红包,侵害了病人家庭或学生家庭的利益,损害了医务人员、教育工作者的形象,侵害了国家公职人员的职务廉洁性,危害是非常大的。根据公职人员的身份状况,体制内(公办医院、学校)的医务人员或教育工作者人员收受贿赂行为,可认定为贿赂罪;体制外的上述人员可认定为商业贿赂罪。
医生给病人手术收红包,教师节***日收红包,是一种不良的歪风邪气,应坚决予以制止。医生治病救人,教师教书育人,都是触碰和塑造人灵魂而神圣职业。望大的说,是属于受贿行为。应引起全社会的重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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